搜索
发布时间:2014-12-04 点击数: 339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其他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日前起草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举旨在进一步指导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区域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低碳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进城镇低碳化建设,控制居民生活领域碳排放水平。
《指南》明确了低碳社区试点的基本要求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出按照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3种类别开展试点,并详细阐述了每类社区试点的选取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
所谓“低碳社区”,是指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区。据了解,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及参与试点建设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试点实施主体,可参照本《指南》,立足本地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
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将低碳理念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之中,探索有效控制城乡社区碳排放的途径,推动城乡社区低碳化发展,研究制定《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和《低碳社区试点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低碳社区减排量核算方法学,积极推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指南》提出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国启动低碳社区试点1000家左右;“十三五”时期,择优建成一批“国家低碳示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