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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1 点击数: 507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 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4〕59号)精神,由深圳市绿色建筑协会(简称“协会”)负责的“2024年度深圳市绿色建筑专业、建筑材料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5月9日。
协会常年免费为申报者提供职称政策咨询及申报辅导服务,现整理了职称申报部分常见问题,为申报者答疑解惑。
职称答疑系列(六)专著、论文等问题
1.问:填报论文、著作等的时限要求?
答:填报获得现资格后(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开始)至申报2024年12月31日基于所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课题、任务而撰写的,且在2024年12月31日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并提供相应材料,同时需注明作者名次(独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几人,按实际排名列出前三人。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项目、任务无关的论文、著作不填。
2.问:论文发表的期刊有没有什么要求?
答:论文期刊名录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社”或“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论文后面。发表在增刊(未备案)、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论文集的一律不予认可,所有的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不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所提交的论文内容原则上需被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网(http://www.cqvip.com/)其中一个网站收录。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收录的,应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3.问:有多个学术成果符合评审条件,但其中一个期刊属于假期刊的,可否按“不采用,但不影响其他业绩参评”的方式处理?
答:不行。申报人在申报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诚信承诺,该承诺是对所有材料的承诺。其中存在任一不真实的材料都属于违背诚信承诺行为,应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处理。
4.问:市系统上传论文是否只上传论文正文即可?
答:不是,需要提供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的查询结果,论文内容收录的网址链接、网站截图,以及刊物的封面、完整目录和论文正文。
5.问:能否撤销、删除或者更换已提交的申报材料?
答:不能。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规定,无论是线上申报还是线下申报,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公示并推荐上报后,都不得撤销、删除或更换。我市职称评审依托省、市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现了全程信息化,申报人通过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所有评审信息均长期保存。
6.问:申报单位是否有核查义务?
答:有义务。《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十六条规定,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第九条将“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纳入对申报人所在单位重点监管事项。
7.问:境外发表的论文应如何处理?
答:(1)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电话:84112094)、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电话:020-83163425)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含各大高校图书馆或查新工作站)〕;(2)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版本1份。
8.问:论文是否一定要第一作者发表?
答:是的。不是第一作者的论文不能作为有效论文提交,相应专业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或评价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9.问: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是否可以用来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
10.问:我的论文是12月份被杂志社录用,但发表在次年1月份期刊上,今年是否可以用该论文申报职称评审?
答:不可以。用于申报职称评审的论文要求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的。
11.问:论文发表期刊有没有级别的要求?我已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是否还要在国家级期刊或者市级期刊发表?
答:论文要求是CN或者ISSN公开发表的,作者排名是第一作者或独立。原则上对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不做要求,但如果申报专业对应执行的文件标准有明确要求的,需按文件标准执行。
12.问:什么叫专著?
答:专著带有ISBN刊号,具体职称改革实施方案或评价标准条件附录中有关于专著的解释。专著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出版物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专著后面。
温馨提示
2024年度深圳市绿色建筑、建筑材料专业职称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9日17时,逾期无法申报。建议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早着手、早填报!
1、申报系统: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点击“专技人才-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申报。
2、职称政策:《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
3、职称咨询热线:
绿色建筑职称QQ群:551278181
建筑材料职称QQ群:457071255
职称单位管理员QQ群:452886515
咨询电话:高工/马工,0755-23931865